法律解答:协议离婚是真正的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解除。核心分析: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自愿,签订书面协议并经法定程序。双方在协议中明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协商一致。经过离婚冷静期等流程后,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所以是真正的离婚。实务建议:首先,双方需就各项事宜充分协商并形成完备的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要求提交材料。冷静期内慎重考虑,冷静期届满后及时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有争议,可咨询专业婚姻律师获取帮助,确保协议合法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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