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金强律师,江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达22年,执业证号为1320420********57,主要服务地区为江苏常州,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竹山路9号河海金汇大厦10、11楼。丰富履历与深厚积累戴金强律师拥有极为丰富的从业履历。1987年至2003年,他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这段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对治安案件乃至刑事案件的处理有了深入的认识。在此期间,他还与公安机关各条线的警官建立了深厚友谊,积累了广泛的人脉资源,为其后续从事律师专职执业,尤其是专业从事律师辩护业务奠定了坚实基础。自2012年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化建设并成立刑事业务部后,戴金强律师就一直担任刑事业务部主任。2015年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成立专业化宣讲团,他成为宣讲团讲师。从2014年起,他担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2020年起担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还曾被中国律师网主编的中国刑辩大律师第三期收录在册。此外,他还担任着常州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常州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等多个重要职务。卓越业绩与经典案例执业二十多年来,戴金强律师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多数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中有多起案件获不起诉结果,绝大多数能获缓刑或轻判结果,还有数十起案件属于经典案例,有些已经入选了大成诉辩争议大赛刑事专业案例库。在林某某(化名)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某某市检察院指控林某某(化名)、杜某某(化名)、葛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额达215万余元。最终,戴金强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三被告人均被判处缓刑。潘某某(化名)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也是戴金强律师办理的经典案例之一。潘某某(化名)等人商议购买枪支,贾某某(化名)前往云南实施购枪行为,后被警方抓获。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和江苏省某某市人民法院分别对贾某某(化名)、潘某某(化名)、吴某某(化名)作出判决。虽然戴金强律师认为两地法院判决均存在错误,但此案无疑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在某某公司、孙某某(化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期间,采用牛肉中掺入猪肉的方式生产肉制品并冒充纯牛肉制品销售,金额巨大。被告人孙某某(化名)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起诉。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单位和孙某某(化名)有罪,但戴金强律师作为孙某某(化名)的辩护人,并不认可判决的正确性。专业理念与荣誉认可戴金强律师始终坚持刑事业务一定要专业化处理的理念。在多年办案过程中,他成功处理了一批案件,至少六起案件在侦查阶段就撤销了案件,六起案件获得不起诉结果,数十起案件获轻判或缓刑。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也得到了广泛认可。2018年,他被评为常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2019年,获得常州市刑事专业律师称号;2025年,担任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职业规划导师。此外,他还是常州电视台(有请大律师)的出镜大律师,也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课外导师、江苏省工信厅入库专家。戴金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能力和对法律事业的执着追求,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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