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60岁因交通事故死亡且对方全责,赔偿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核心分析:1. 赔偿范围:医疗费以实际支出为准;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2. 责任划分:对方全责意味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实务建议:1. 收集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出具)、医院抢救记录、死者身份证明等。2. 协商赔偿:可与对方或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3. 提起诉讼: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法律程序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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