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双方名字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核心分析:该房产因登记双方名字,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离婚时分割需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依原则判决。关键在于确定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及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购房合同、出资凭证、还贷记录等,证明自己对房产的贡献。协商:双方先自行协商分割方案,可考虑房屋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诉讼: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一般先确定房产价值,再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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