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案件受害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就是可以请律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该条款明确赋予了公诉案件受害人在特定阶段委托律师的权利,以保障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权利义务:受害人有权了解案件进展、提出意见、参与诉讼等,律师作为代理人需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关键要件:需明确案件已进入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及时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与律师沟通:尽早与律师沟通案件情况,让律师全面了解案件细节。跟进案件:关注案件进展,与律师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律师工作。一般可通过与承办案件的检察院联系了解案件动态,按照法律程序,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与委托的律师共同参与后续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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