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解答:合同期满不续签一般没有代通知金。2.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合同期满不续签不属于上述情形。3. 核心分析: 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法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时需额外支付的。 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一种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4. 实务建议: 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 若不续签,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若对不续签及补偿等有异议,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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