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无力偿还债务时,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分期还款计划等;若债务人是暂时无力偿还,经债权人同意或法院裁决,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若债务人是永久无力偿还,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核心分析:债务人有按约定履行债务的义务,若无力偿还,需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也应考虑债务人实际情况。关键在于区分暂时无力偿还和永久无力偿还,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实务建议:债务人应主动联系债权人,如实说明自身财务状况,争取达成合理还款协议。若协商不成,债权人起诉的,债务人应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情况。可收集自身财产状况、收入情况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处理债务问题时作为参考。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