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抱养的孩子对亲生父母一般没有赡养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收养关系一旦依法成立,养子女就脱离了与亲生父母的法律关系,转而与养父母形成新的父母子女关系。各方权利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对亲生父母则不再具有法定赡养义务。亲生父母也不能基于血缘关系要求养子女履行赡养责任。关键构成要件:收养关系的合法有效成立是导致养子女与亲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消除的关键。实务建议:若存在收养关系争议,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咨询了解收养关系是否合法有效。若收养关系合法,可留存收养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养协议、公证书等,以备不时之需。若亲生父母以赡养为由提出不合理要求,养子女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抗辩。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