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刑事拘留后,符合条件的随时可申请取保候审。一般来说,在整个刑事拘留期间都有可能。2.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3. 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此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4. 通常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情况紧急时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所以理论上在这些期限届满前后,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都能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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