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赔偿、零刑期!姚珺律师成功代理车祸主责致人死亡案件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充满了挑战与机遇。今天,我们要讲述的是一起令人瞩目的车祸主责致人死亡案件,在我所姚珺律师的专业代理下,实现了零赔偿、零刑期的优异结果,并且是打赢官司再收费,为当事人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案件详情00后的小曦是锦州市某摩托车行的修理工,主要负责为摩托车行提供维修摩托车以及救援等工作。2022年10月14日,小曦在为摩托车行客户提供外出救援工作时,在锦州市凌河区的一条道路上骑车撞倒了正在横穿马路的娄某。事故发生后,娄某立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交警部门经过勘查后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小曦驾驶摩托车并未右侧行驶,所以小曦在此次事故中系主责。娄某出院后,继续在盘锦市某养老院进行疗养,然而,2023年3月1日,娄某在养老院不幸去世,死因为肺栓塞、血栓性脉管炎。之后,娄某家属将小曦诉至法院,索赔近66.4万元人民币。 代理过程小曦在锦州市当地四处寻找律师,然而得到的回复却让他倍感压力。多位律师表示律师费均为2万元起,而且对该案件的预测都是小曦需要承担大笔赔偿。小曦作为00后,在摩托车行的工资每月仅为2000元左右,这笔微薄的收入不但无法负担起高昂的律师费,更无力承担数十万的赔偿金额。就在他感到无助之时,经亲友介绍,结识到了我所的姚珺律师。姚珺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首先安慰了小曦,并提出该案件可以进行风险代理,即如果判决结果不需要小曦赔钱,那么再支付律师费,小曦欣然接受了这一方案。在签订合同并接受案件委托后,姚珺律师确立了独特的“双打制”代理思路。 “打”原告其一,想办法将原告诉求的66.4万元金额降低。姚珺律师敏锐地注意到本案中死者的死亡时间与事故时间相差几个月,于是决定在庭审中申请“交通事故与死亡因果性鉴定”,以此来鉴定原因力大小。考虑到死者已经火化,该鉴定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即便如此,法院在按照自由裁量权裁判时,也能在66.4万元中争取到一个较大的折扣。其二,原告诉求的66.4万元大部分于法无据。如果原告不申请相应的“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鉴定”,那么我方不但将提出相应鉴定,还要申请“用药合理性鉴定”,通过这些专业鉴定来梳理赔偿的合理性,进一步降低赔偿金额。 “打”被告本案中,原告只起诉了小曦。姚珺律师结合事故发生过程,深入分析后认为小曦系履行摩托车行的维修工作时致人死亡,那么相应的责任应当由摩托车行承担,而非全部转嫁给员工小曦。所以,姚律师果断决定在第一次庭审前追加摩托车行为被告,巧妙地将责任进行合理转移。 案件结果经过姚珺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案件迎来了令人欣慰的结果。员工小曦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一结果不仅让小曦摆脱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法律风险,也充分展现了姚珺律师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场复杂的法律纠纷中,姚珺律师凭借其精准的判断、巧妙的策略和扎实的法律功底,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结果,真正做到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诠释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打赢官司再收费的模式,更是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保障,让当事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够更加安心地寻求专业帮助。这起案件再次证明,在法律的道路上,专业的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拨开迷雾,找到最有利的解决方案,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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