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离不了”到“判得准”:李德才律师巧用《民法典》新规化解离婚困局 一、案件详情原告兰某经历了再婚生活,在 2008 年与被告帅某相识并开始同居,同年他们迎来了爱情的结晶,生育了一个儿子。到了 2009 年,两人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婚后生活并不如预期那般美满,由于性格上的差异,自 2019 年起,双方开始分居生活。2021 年 2 月,兰某鼓起勇气首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可遗憾的是,因证据不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面对这样的结果,兰某并未放弃,她委托了经验丰富的李德才律师。李德才律师深入研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精准把握其中关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及“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法定离婚要件。在律师的指导下,兰某持续收集、固定分居证据。时间来到 2022 年 2 月,李德才律师代理兰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一次,律师系统梳理了自 2019 年起分居以及 2021 年判决后持续分居满一年的完整时间线,形成了一条坚实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链。在庭审过程中,面对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抗辩,李德才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分居状态持续且难以挽回。同时,律师还查明双方婚后共同购置的商品房虽登记在被告名下,但按照法律规定,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而为当事人保留了财产权益主张的空间。 二、最终判决经过严谨的审理,法院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作出如下判决:准许原告兰某与被告帅某离婚;婚生子由被告帅某抚养,原告兰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500 元至子女年满 18 周岁。至此,原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核心理诉求终于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三、案件剖析本案堪称典型的“二次起诉离婚”案件,其难点不言而喻,尤其是在首次起诉败诉后,如何突破“感情破裂”的举证瓶颈成为关键。李德才律师在当事人首次起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的被动局面下,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独特的办案思路。他没有简单地重复之前的诉讼路径,而是深入钻研《民法典》新规定的离婚法定情形。通过以“分居满二年”叠加“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的双重法定要件构建证据体系,指导当事人在判决后持续固定分居事实。最终,成功促成法院直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这一代理策略的成功实施,不仅有效破解了“离婚难”的司法困境,更充分体现了李德才律师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精准把握法律要件、以证据推动裁判的专业能力。他通过持续性的证据积累和对法定要件的严密论证,将当事人原本陷入僵局的婚姻关系转化为可执行的司法裁判,实质性地解决了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纠纷,为当事人开启新的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在婚姻法律事务中,李德才律师凭借其专业、负责的态度,为众多面临婚姻困境的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公正的裁决。他的成功经验,也为其他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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