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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娟律师成功辩护,黄某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案获轻判

2026.05.05刑事辩护8人浏览

顾娟律师,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执业年限达11年。她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擅长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等多个领域。下面为大家介绍顾娟律师办过的几个典型案例。
一、交通事故赔偿案:维护伤者合法权益
2025年2月4日,张某(化名)骑电动自行车与李某(化名)驾驶的小轿车相撞受伤。经认定,张某(化名)无责,李某(化名)全责。司法鉴定显示,张某(化名)颅脑损伤和精神方面均构成十级伤残。因协商赔偿不成,张某(化名)起诉至法院。李某(化名)对责任认定和伤残鉴定无异议,但对赔偿金计算和金额有异议,认为精神伤残不应与肢体伤残一并赔付。法院审理后,考虑到肢体伤残与精神伤残性质和侵害法益不同,判决李某(化名)赔偿张某(化名)各项损失,顾娟律师为张某(化名)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二、劳动纠纷案:确认劳动关系
2025年2月23日,蒋某(化名)通过微信联系王某(化名)求职,约定日薪等工作待遇。次日开始工作,4月27日蒋某(化名)工作中受伤后未再劳动。蒋某(化名)要求确认与王某(化名)自2月23日起存在劳动关系,王某(化名)认为是临时工性质。根据相关规定,仲裁委从主体资格、经济从属性、人身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四个方面进行审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顾娟律师在案件中为蒋某(化名)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案:精准辩护降刑期
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黄某(化名)受他人邀约,加入某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该集团利用电信网络针对不特定公众实施诈骗活动,公诉机关查明,黄某(化名)参与期间集团累计诈骗65万余元,以诈骗罪对黄某(化名)提起公诉,认为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辩护意见
顾娟律师作为辩护人,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人仅对参与期间的行为担责且需区分主从犯。黄某(化名)在窝点一个月内未实际实施诈骗,处于学习话术的预备阶段,无受害人因他的行为受骗,不应将65万余元归责于他,请求认定未达追究刑事责任阶段或认定为从犯从轻处理。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化名)明知是诈骗窝点仍前往且停留超30日,构成诈骗罪,属情节严重。但因黄某(化名)未实际实施诈骗,具体数额难查证,未采纳公诉机关指控的65万余元。综合考量全案,最终以诈骗罪判处黄某(化名)刑罚,刑期较公诉机关建议大幅下降,此次辩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顾娟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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