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2. 企业主要人员: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材料、机械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3. 企业工程业绩:近 3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200 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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