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离婚后房子按揭未完成,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遵循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考虑房屋实际情况及双方贡献。2. 权利义务:登记方享有房屋所有权,但需承担剩余贷款;另一方有权获得共同还贷及增值补偿。3. 关键要件:明确房屋归属及共同还贷部分金额、增值比例。实务建议:1. 收集证据:保存好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2. 计算补偿:可咨询专业评估机构确定增值部分。3. 协商解决:先尝试双方协商达成一致。4. 诉讼途径: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按法律程序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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