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或者持仓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核心分析:主体方面: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主观方面:故意,且具有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转嫁风险的目的。客体: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实施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包括交易记录、通讯记录、资金流向等,证明存在操纵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证据,配合调查。法律程序:公安机关立案后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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