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农村宅基地确权有纠纷,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核心分析:1. 权利义务:纠纷双方有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等义务,同时享有合法主张自身权益的权利。2. 关键要件:需明确争议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包括位置、面积、权属来源等,以及双方各自的主张和依据。实务建议:1. 收集证据:如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审批文件、证人证言等。2. 先尝试协商:双方直接沟通,明确各自诉求,寻求解决方案。3. 协商不成可找调解部门:如村委会、乡镇政府调解委员会等。4. 若调解无果,可申请仲裁(部分地区有相关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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