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安机关立案需有犯罪事实发生且需追究刑事责任,并属于其管辖范围。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核心分析:首先要有明确的犯罪行为存在,这是立案基础。该行为必须达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不能是轻微违法可不追究刑责的情况。同时案件要在公安机关法定管辖范围内。报案等材料提交后,公安机关依程序审查判断是否立案。实务建议:若发现犯罪事实,可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交书面报案材料,写明犯罪嫌疑人情况、犯罪经过及相关证据线索等。公安机关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会开展侦查工作;决定不立案的,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若不服可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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