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我国,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构成该罪的,根据情节轻重有不同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核心分析:行为主体是生产者或销售者。主观上是故意。关键在于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此类原料的食品。实务建议:若发现此类犯罪行为,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收集该食品的购买凭证、包装、实物等证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会进行调查,若查实,将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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