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有六种,分别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这些处分种类根据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轻重程度依次加重。权利义务:公务员有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的义务,若违反将面临相应处分。行政机关有依据规定实施处分的权力。关键构成要件:主要是公务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如违法失职、违反职业道德等。实务建议:对于行政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核实,收集充分证据后作出处分决定。公务员若对处分不服,可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自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处分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