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拘留不逮捕后,一般情况下会在拘留期限届满时释放。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核心分析:公安机关有拘留的权力,但需提请检察院审查是否逮捕。检察院有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的权力。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检察院的审查决定,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实务建议:家属可向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了解拘留期限,关注是否有释放通知。若认为拘留错误,可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要求说明拘留理由和依据。若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申诉,但一般需提供合理理由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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