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缓刑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犯罪分子需遵守一定规定,离开所居住市、县可能影响考察及监管,故未经批准禁止。权利义务:犯罪分子有遵守规定的义务,执行机关有监督考察的权利。关键在于获得执行机关批准。构成要件: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市、县。实务建议:如需离开,应提前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和期限等。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待执行机关审批,获批后按规定出行并按时返回。违反规定可能导致缓刑被撤销,重新执行原判刑罚。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咨询具体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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