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农村宅基地确权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核心分析:首先,协商是最便捷的解决方式,双方可就争议问题自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由相关部门或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仲裁需有事先约定的仲裁协议。诉讼则是通过法院判决最终确定宅基地权属。关键在于确定宅基地的合法来源、使用情况等事实。各方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实务建议:收集宅基地相关证据,如宅基地审批文件、建房手续、使用情况证明等。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若需仲裁,提前了解仲裁程序并准备材料。诉讼的话,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按法院要求提交起诉状和证据,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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