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证丢失能办理离婚。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核心分析: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使结婚证丢失,不影响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离婚申请时,主要依据双方的婚姻关系事实等,而非仅看结婚证。关键在于能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户口簿等材料可辅助证明。实务建议:先准备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拿到补发的结婚证后,再与对方签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流程提交材料、接受审查等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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