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拥有9年执业经验,是福建君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代理的卓XX(化名)、陈XX(化名)等人与福建XX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案情回顾:医院诊疗延误致患者不幸离世2019年3月7日,患者肖XX(化名)到福建XX医院就诊。直至3月12日,医院才追问得知患者脱发、面部红斑半年余,关节疼痛、低热2月余等病史。3月13日进行风湿科会诊,3月14日才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累及肾脏、肝脏、肺、浆膜、胰腺)”。3月15日,医院调整治疗方案,加用两种球蛋白冲击、激素、羟氯喹抑制免疫治疗。在患者治疗过程中,问题不断出现。患者于3月11日转入ICU病房时血小板为15010⁹/L,到3月22日血小板计数降至2810⁻⁹/L。医院在考虑血小板下降与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有关的情况下,未采取积极对应治疗措施,停用丙种球蛋白冲击后,于3月22日15:55停止床边血液滤过,导致患者病情加重昏迷。直至3月26日,医院才重新加用血液滤过治疗。肖XX(化名)在医院抢救28天后,最终宣告不治。2019年9月5日,福建XX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认为院方存在延误诊断的过错,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定为40%-50%左右为宜。诉讼请求:为当事人争取合理赔偿林涵律师接受卓XX(化名)、陈XX(化名)等人委托后,为其提出了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福建XX医院向原告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人员误工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699978元的50%即849989元,再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鉴定费7000元,总计956989元,同时本案诉讼费由福建XX医院承担。法院认定:综合考量确定责任比例法院审理认为,肖XX(化名)到福建XX医院就诊,双方建立了医疗法律关系。医院作为医疗机构,负有特定的诊疗义务。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行为过程中,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保持足够的审慎。根据北京XX司法鉴定所[2021]临鉴字第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综合分析建议医方占轻微到次要原因。法院酌定参与度为25%,认定经审查合理的赔偿金为1718598.53元,应由福建XX医院承担1718598.53元×25%=429649.63元。法院判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福建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卓XX(化名)、卓XX(化名)、卓XX(化名)、陈XX(化名)支付赔偿金429649.63元。在这起案件中,林涵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入分析案情,为当事人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他准确把握案件关键,积极收集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通过不懈努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四十几万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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