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挪用公款20多万属于挪用公款罪中数额较大的情形,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核心分析:行为主体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挪用行为。挪用公款有三种情形,进行非法、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本案符合数额较大标准。关键在于认定挪用数额及用途等情节。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挪用公款的时间、数额、用途等。可向监察委举报,监察委负责调查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监察委立案后会展开调查,经审理后,若构成犯罪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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