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赔偿零刑期!姚珺律师成功代理车祸主责致人死亡案件 一、案件详情2022年10月14日,对于00后的小曦来说,是一个噩梦般的日子。小曦作为锦州市某摩托车行的修理工,日常负责为摩托车行提供维修摩托车以及救援等工作。就在这一天,小曦在为摩托车行客户提供外出救援工作时,在锦州市凌河区的一条道路上骑车撞倒了正在横穿马路的娄某。事故发生后,娄某立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交警部门经过勘查,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小曦驾驶摩托车并未右侧行驶,所以小曦在此次事故中系主责。娄某出院后,选择在盘锦市某养老院继续疗养。然而,令人惋惜的是,2023年3月1日,娄某在养老院去世,死因为肺栓塞、血栓性脉管炎。之后,娄某家属将小曦诉至法院,索赔近66.4万元人民币。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和巨额索赔,让年仅00后的小曦陷入了极度的困境。 二、代理过程小曦在锦州市当地四处寻找律师,希望能为自己争取权益。但得到的结果却让他倍感绝望,多位律师表示律师费均为2万元起,而且对该案件都持有需要大笔赔钱的预测。小曦每月在摩托车行的工资仅为2000元左右,如此微薄的收入,不但无法负担起高昂的律师费,更无法承受数十万的赔偿金额。就在他感到无助的时候,经亲友介绍,结识到了我所的姚珺律师。姚珺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给予了小曦极大的安慰,并表示该案件可以风险代理。也就是说,如果判决结果不需要小曦赔钱,那么再支付律师费。小曦欣然接受了这个提议,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曙光。在签订合同并接受案件委托后,姚珺律师确立了独特的“双打制”代理思路。 (一)“打”原告1. 降低索赔金额姚珺律师注意到本案中,死者的死亡时间与事故时间相差几个月。于是,姚律师决定在庭审中申请“交通事故与死亡因果性鉴定”,鉴定原因力大小。考虑到死者已经火化,该鉴定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即便如此,法院在裁判时会根据自由裁量权,也能在66.4万元的索赔金额中做出较大幅度的折扣。2. 审查诉求合理性原告诉求的66.4万元大部分于法无据。如果原告不申请相应的“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鉴定”,那么我方不但将提出相应鉴定,还要申请“用药合理性鉴定”。通过这些专业鉴定,进一步审查原告索赔金额的合理性,为降低赔偿金额寻找有力依据。 (二)“打”被告本案中,原告只起诉了小曦。但结合事故发生过程,姚珺律师认为小曦系履行摩托车行的维修工作时致人死亡,那么相应的责任应当由摩托车行承担,而非全部转嫁给员工小曦。所以,姚律师决定在第一次庭审前追加摩托车行为被告,将责任合理地甩到其它被告身上。 三、案件结果经过姚珺律师的不懈努力,案件最终迎来了令人满意的结果。员工小曦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这场官司以零赔偿、零刑期的完美结局告终,而且还是打赢官司再收费,充分体现了姚珺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也为小曦这样的弱势群体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面对复杂棘手的法律纠纷时,专业的律师能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智慧,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权益,让法律的天平更加公正地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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