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的法律服务领域,赵吉城律师是一位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的法律工作者。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经济法学硕士,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赵吉城律师目前担任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已执业11年,执业证号为13301201510244167。他不仅在律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还担任杭州市律师协会商事委员会委员、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委会委员等社会职务。其擅长劳动人事、建设工程、公司法务、刑事辩护等领域,在十余年的执业生涯中,积累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处理经验。股权变更与多合同交织引发工程款争议案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两个关联项目。甲方(原告/反诉被告)为施工企业,乙方一(被告/反诉原告)为项目公司,乙方二为乙方一法定代表人,乙方三为原项目合作方及股东。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众多,包括民宿工程应适用哪份合同、已付款项性质、三乙方是否欠付工程款及违约金计算等问题。赵吉城律师作为甲方代理律师,围绕诉求构建完整证据链。他主张2018年8月合同仅为备案用,未实际履行,通过举证多项证据论证2019年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及实际履行依据。在已付款项性质厘清方面,他指出乙方一2018年10月支付的100万元不应计入民宿已付款,2019年12月的1500万元借款与民宿工程款无关。同时,他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工程款结算依据,主张违约金并反驳乙方反诉,强调甲方优先受偿权。最终一审法院支持甲方部分诉求,二审维持原判,赵吉城律师在证据梳理和争议焦点突破上发挥了关键作用。多因停工引发工程款及损失争议案本案同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甲方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乙方为工程发包人。工程因多种原因多次停工,后乙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甲方就工程款支付等问题诉至法院。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工程总价款、乙方是否欠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等。赵吉城律师担任乙方代理律师,从多个角度展开抗辩。他主张正式竣工日期应为2018年7月13日,对工程价款和已付款提出异议,否定窝工损失,抗辩履约保证金和优先受偿权。虽然法院最终采纳甲方律师部分主张,但赵吉城律师提出的部分抗辩意见被法院采纳,有效减少了乙方责任,体现了抗辩的实际价值。挂靠施工引发工程款争议案该案件是挂靠施工引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甲方为实际施工人,乙方一为被挂靠企业,乙方二为工程发包人,乙方三为乙方二一人股东。甲方与三乙方就工程款结算等问题产生争议并诉至法院。赵吉城律师作为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的代理律师,形成协同抗辩思路。他精准定性甲方与乙方一的法律关系,对甲方提交的核心证据进行质证,认定实际履行合同,论证结算效力,厘清付款事实与责任,剥离各乙方责任,并指出甲方诉讼不诚信。最终一审、二审甲方均败诉,赵吉城律师在事实厘清、证据质证等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赵吉城律师在浙江杭州地区的建设工程纠纷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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