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法院会通过法定程序通知被告。首先,法院受理原告的离婚起诉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送达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 直接送达:由法院工作人员将诉讼文书直接交给被告本人。如果被告不在,可交给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2. 留置送达:在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3. 委托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4. 邮寄送达:通过邮政机构以挂号信等方式将诉讼文书邮寄给被告。5. 公告送达: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可以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视为送达。 被告收到通知后,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积极准备应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