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离婚,手续和证件如下:协议离婚:1. 证件: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2. 手续: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程序。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1. 证件:起诉状、结婚证、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等。2. 手续: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包括调解和判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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