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马小龙简介马小龙,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8年取得司法资格,现任黑龙江东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身兼国际高级家族财富管理师(SFWM)、国家婚姻家庭咨询师、第六届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国家心理咨询师、心理急救员讲师等多项专业身份。他主要擅长婚姻家事相关诉讼及非诉业务,著有《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百问》并担任副主编,同时也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涉经济类刑事辩护等业务,提出了律师体系专业化的概念,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社会荣誉。588万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案背景我方当事人发现配偶擅自将588万元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委托马小龙律师代理维权,诉请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第三人返还全部款项及利息。精准梳理证据,筑牢维权基础接受委托后,马小龙律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锁定案件核心要点,全面细致地梳理并固定关键证据。他调取婚姻登记证明,明确案涉款项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配偶没有单独处分权;收集银行转账凭证,清晰证实配偶分三笔向第三人转款588万元的事实;固定配偶与第三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的相关证据,为认定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提供有力依据。同时,马律师提前研判对方可能的抗辩方向,梳理双方资金往来的时间、金额细节,锁定其可能提出的借贷、合伙经营等抗辩的核心漏洞,为后续的庭审抗辩做好充分准备。庭审精准抗辩,一审完胜诉求一审庭审中,马小龙律师紧扣法律规定展开专业代理。他主张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配偶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且赠与对象为婚外第三人,该行为既侵犯当事人财产权益,又违反公序良俗,赠与合同自始无效。针对第三人辩称款项为借款、合伙投资款的主张,马律师逐一质证驳斥,指出其无有效证据佐证借贷合意,合伙协议出资额与转款金额不符、转款时间早于投资行为,抗辩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马律师的全部意见,判令赠与行为无效,第三人返还588万元赠与款及对应资金占用利息。二审强势应诉,维持终审胜诉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马小龙律师制定了针对性的应诉策略。他对对方二审提交的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逐一质证,指出其证据无法证明借贷、合伙关系,亦不能对大额转款作出合理说明,相关款项与案涉赠与无关联性。同时,马律师向二审法院强调,案涉赠与行为的违法性与无效性事实清楚,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对方上诉理由均不成立。最终,二审法院驳回全部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取得终审胜诉。在这起588万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案中,马小龙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精准的证据梳理能力和严谨的庭审抗辩技巧,全程把控案件争议焦点,层层击破对方抗辩主张,在一审、二审中均实现了当事人的全部诉讼目标,充分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婚姻财产纠纷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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