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刑事辩护 > 律师力挽狂澜,助涉罪业务员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律师力挽狂澜,助涉罪业务员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2026.04.24刑事辩护8人浏览

公司业务员涉罪,能否不起诉?律师力挽狂澜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律师则是当事人最坚实的后盾。王雷律师,山东盈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拥有8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702201910093083。他不仅是青岛城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还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心理咨询师资格,本科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多年来,他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其中就包括梁某某(化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案件缘起:业务员卷入非法吸存风波
2017年7月,梁某某大专毕业后,于同年10月通过某某同城进入某财富金融服务公司工作,该公司在M国纳斯达克上市。然而,平静的工作生活在2018年11月29日被打破,公安机关对梁某某等20余人(皆为该财富金融服务公司员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梁某某陷入了巨大的恐慌和无助之中。

在这关键时刻,梁某某找到了王雷律师。2019年12月2日,在王雷律师的法律辅导后,梁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于当日取保候审。时间来到2020年12月1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进入了关键阶段。

审查起诉:律师据理力争寻求转机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王雷律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到检察院阅卷。详细阅卷后,王雷律师敏锐地发现,本案指控梁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紧急起草了《不起诉决定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列明了应当对梁某某不予起诉的事实和理由。

首先,王雷律师指出梁某某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观故意,依法不构成犯罪。其次,退一步讲,即使认定本案犯罪事实成立,亦系财富金融服务公司单位犯罪,应追究单位主要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不应追究最底层职员的刑事责任。最后,王雷律师强调本案未查清各嫌疑人的涉案数额,事实不清。

沟通博弈:律师与检察官的智慧交锋
《不起诉决定申请书》写好后,王雷律师约见了办案检察官,当面沟通对梁某某不起诉的法律意见,并提交了书面《不起诉决定申请书》。办案检察官是一位有担当的法律工作者,他认真听取了王雷律师的意见,并当场表示认可王律师的观点,同时表示会将本案提交检察院检委会讨论。

经过检委会的讨论,检察官主动联系王雷律师到检察院沟通,通报了检委会讨论后的决定:可以做出对梁某某不起诉决定,但不能以王雷律师主张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为不起诉的理由,而是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不起诉。王雷律师将这一决定告知梁某某后,梁某某经过考虑,表示可以接受检委会的决定意见。

圆满结局: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2021年9月6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书》,正式做出了对梁某某不起诉的决定。这一结果不仅让梁某某摆脱了刑事诉讼的困扰,也彰显了王雷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在这个案件中,王雷律师凭借着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为梁某某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律师的职责和使命,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王雷律师会继续以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