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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开设赌场罪辩护:精准策略助力被告人从轻处罚

2026.04.24刑事辩护8人浏览

在法律领域,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维护公平正义的机会。李荣梅律师,女,汉族,河北石家庄人,法学学士,是河北奥仑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1301200811848760。她是中华律师协会和河北律师协会会员,执业18年来,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秉持着“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精神,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她办理的一起网络开设赌场罪案件。

案件背景:深陷网络赌博泥潭
被告人(女,时年60岁)是个体经营者。在2023年3月至6月期间,她经他人介绍,通过手机操作,利用“XX足球”APP网络赌博平台进行赌博,并发展会员升级为平台代理(xx星代理),组织他人进行网络赌博、帮助他人投注。经公安机关技术核查,其发展参赌下线共计422人(其中直接下线49人),账户充值赌资、提现赌资、返佣等涉赌资金数额较大。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于2024年4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5日被取保候审,后经多次变更强制措施,最终于2025年5月28日被逮捕

辩护策略:多管齐下争取从轻
李荣梅律师接受指定后,迅速展开工作,围绕“从犯地位”“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核心情节制定了辩护方案。
-精准定位从犯地位:李荣梅律师指出,被告人系经他人介绍加入赌博平台,并非平台的设立者、运营者或主要负责人。其虽发展为六星代理,但在整个赌博犯罪链条中仅起辅助、次要作用,相对于平台组织者、上级代理而言,地位较低、作用有限。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院完全采纳了这一意见,认定被告人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
-有效运用认罪认罚制度:李荣梅律师指导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请求从宽处理。法院采纳了这一情节,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强调酌定情节:李荣梅律师强调被告人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建议法院综合考量,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采纳了初犯、偶犯、坦白等情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但鉴于犯罪规模较大(发展下线422人)、社会危害性,未采纳缓刑建议,判处实刑。

判决结果:法定幅度内从轻处罚
法院全面采纳了李荣梅律师关于从犯、认罪认罚、初犯偶犯、坦白等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认定其为从犯,依法从轻处罚;采纳认罪认罚情节,从宽处理;采纳坦白情节,从轻处罚;考虑初犯、偶犯情节,酌情从轻。宣告刑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未采纳缓刑建议。

案件意义:体现刑事辩护价值
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赌博平台代理型开设赌场犯罪,被告人发展下线人数众多、涉赌资金较大,犯罪情节较为严重。李荣梅律师作为指定辩护人,没有因案件事实清楚而简化辩护,而是精准抓住“从犯”这一核心法定情节,结合认罪认罚、坦白、初犯偶犯等酌定情节,形成多层次的量刑辩护体系。尽管最终未能争取到缓刑,但成功说服法院认定从犯,使被告人在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幅度内获得从轻处罚,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在量刑阶段的重要价值。即使罪名无法改变,通过精细化挖掘从犯、认罪认罚等情节,依然能够实现有效辩护。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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