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经验丰富王留祥律师是河南法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共党员、经济师,同时担任周口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他2014年进入河南颖滨律师事务所实习并取得律师执业证,2025年5月起任河南法相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执业年限达10年。王留祥律师毕业于信阳师范学院法学本科,拥有专业的法学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等领域。他以追求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各类型复杂、疑难的案件。建设工程纠纷案例某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与某某建工集团(施工单位)就案涉工程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重大争议。案涉工程存在多处明显质量缺陷,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质量标准;施工单位未能严格依照合同条款全面完成施工内容,存在部分工程未按约定施工、施工工艺不达标等违约情形;工程整体进度严重滞后于合同约定工期,造成工期大幅延误,给建设单位带来了相应经济损失与运营影响。建设单位委托王留祥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某某建工集团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严谨策略,固定证据在案件诉讼程序推进过程中,王留祥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制定了严谨且专业的诉讼策略。他重点聚焦于关键事实与证据的固定工作,积极向法院申请开展现场勘验程序。由审判人员、双方当事人及专业人员共同前往工程现场,对质量问题、施工完成情况、工程现状等进行实地核查与记录,以直观、客观的方式留存第一手证据材料。针对双方分歧极大、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工程质量成因、缺陷范围、修复费用等专业性问题,律师依法向法院申请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通过专业技术手段与规范鉴定流程,明确案涉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形成原因、责任划分以及整改修复方案等关键内容,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意见,为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了权威、专业的支撑。公正判决,维护权益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结合现场勘验笔录、专业司法鉴定意见等核心证据,依法认定某某建工集团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存在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未全面履行合同施工义务、工期延误等多项违约事实,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某某建工集团就案涉工程质量问题承担违约责任,维护了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实务要点,值得借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较于普通民商事案件,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与复杂性,案件事实往往涉及工程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工期认定、技术工艺等专业领域内容。在司法实践中,一旦双方当事人针对上述专业性问题产生争议且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仅凭单方陈述或常规书证难以有效证明案件事实。此时,应当及时、规范地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借助专业技术力量厘清争议、固定事实。鉴定意见作为法定证据种类,在建设工程案件中通常是认定责任、确定损失、作出裁判的关键依据,对案件最终裁判结果具有重要影响。王留祥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在这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展现了他卓越的执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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