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间盘术后神经根损伤致足下垂案例解析 一、案例详情患者某辛,因“腰痛伴右下肢疼痛半年余,加重 10 余天”入住某县人民医院,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伴坐骨神经痛”。2024 年 2 月 20 日,医方为其实施“内镜下 L4/5、L5/S1 椎间盘髓核摘除术 + 椎管扩大成形 + 射频纤维环修复术 + 神经根粘连松解术”。术后,患者却出现右足麻木无力,且症状较术前加重。2024 年 3 月 2 日,医方又再次行“L4/5、L5/S1 腰后路切开减压椎间植骨融合内固定术 + 椎管扩大减压、椎管扩大成形 + 脊髓神经松解手术”。患者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出院。2024 年 10 月 29 日,患者在上级医院行肌电图检查,结果显示为“右腓总神经损伤”,遗留右下肢踝部背伸肌群肌力下降(足下垂)的严重后果。 二、律师代理意见李俊平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对整个诊疗过程进行了全面且系统的复盘,清晰地指出医方存在以下核心过错:1. 术前告知不充分,侵犯患方知情选择权 - 替代方案告知流于形式:患者病情虽有手术干预的适应症,但也存在保守治疗的观察选项。医方虽在术前告知书中提及“替代方案”,然而内容并不详细,没有就保守治疗与手术治疗的各自利弊、风险及预后进行充分沟通。 - 缺乏详细沟通记录:病历中未见医方与患方详细沟通各种治疗方式的具体记载,无法证明患方是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做出选择,这表明医方的告知义务履行存在实质性缺陷。2. 首次内镜下手术操作存在明显过错 - 手术效果不佳,症状加重:患者术后右下肢踝部背伸肌群肌力比术前进一步下降,这说明首次手术不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加重了神经损伤。 - 二次手术发现明确证据:3 月 2 日后路切开减压术的手术记录明确记载,第一次术区“右侧神经根形变紧张、椎管内有残留椎间盘髓核组织,及增生的瘢痕组织与右侧硬脊膜及神经根粘连”。这一发现直接证明:首次手术未能彻底摘除病变髓核,存在残留;首次手术操作导致局部组织损伤,形成瘢痕粘连。 - 神经根受压迫及粘连,是导致患者术后症状加重的直接原因:操作技术存在不足,上述情况反映出医方在首次内镜手术中对神经根的保护不力,操作精细度不够,未能彻底解除压迫,反而造成了新的医源性损伤。3. 损害后果明确且严重:患者最终遗留右下肢踝部背伸肌群肌力下降(足下垂),肌电图证实为“右腓总神经损伤”,这严重影响了患者的行走功能及日常生活质量。 三、案件结果本案经司法鉴定机构审理,出具的鉴定意见明确指出:医方在术前告知环节存在“具体告知内容不足”的过错;医方在首次内镜下手术操作方面存在“操作不足”,导致神经根受压、残留髓核及瘢痕粘连,与患者术后右下肢肌力下降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综合考虑医方过错及患者自身疾病因素,鉴定机构建议原因力大小为同等责任。 四、案例典型意义脊柱微创手术虽然创伤小,但对操作精度要求极高,一旦损伤神经根,将会导致不可逆的严重后果。医方在术前告知及术中操作环节的任何疏漏,都可能构成医疗过错,进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案例为医疗行业敲响了警钟,提醒医护人员在面对每一台手术时,都要严谨对待术前告知和术中操作,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类似的医疗纠纷发生。同时,也为患者及其家属在遭遇类似医疗问题时,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维权范例,让他们明白在面对医疗过错时,应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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