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购买的按揭房归属情况如下:1. 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购买房屋的行为发生在婚姻期间,即便有按揭贷款,其产权也通常为夫妻共有。2. 若夫妻双方对房屋归属有书面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比如双方约定该房屋归一方单独所有,那么就依约定确定产权归属。3.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按揭房,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可按协商结果分割。4. 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会考虑房屋的出资情况、贷款偿还情况等因素。例如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相关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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