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助力,成功解决工程质保金返还难题在法律领域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需要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智慧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罗海华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在法律战场上经验丰富的战士,他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质量保证金返还纠纷)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令人钦佩。 罗海华律师:法律界的资深专家罗海华律师出生于1976年10月16日,籍贯湖南湘乡,自1996年定居广西柳州后,便深耕于当地法律领域。他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律本科专业,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现为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合伙人,拥有律师执业证号 14502200810731247,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至今已在法律行业工作近二十载。他主攻离婚、交通事故索赔、刑事辩护、借贷债务纠纷、房产及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还具备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经验。多年来,他秉持“亲力亲为办实事”的理念,成功办理各类案件两千余起,曾荣获“柳州优秀律师”称号,多次获评柳州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还担任着广西律协复查委员会委员等多项重要职务,在柳州法律界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卓越的实力。 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2017年5月3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某道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约1.7亿元。之后工程顺利开工,并于2020年7月29日竣工验收合格,同年8月11日B公司确认接收工程。2021年12月9日,双方完成结算,确认工程结算款约2亿元,B公司按5%扣留了质量保证金1004万余元。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也就是从2020年7月29日至2022年7月29日。然而,质保期届满后,A公司多次申请退还质保金,B公司却均拒绝支付。2024年10月30日,A公司向监理单位提交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发出《工程款支付证书》,11月8日B公司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同意支付”,但仍未实际付款。于是,2024年12月27日,A公司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罗海华律师作为A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A公司诉请确认缺陷责任期终止、退还质保金1004万余元及利息。B公司则辩称缺陷责任期应至2024年10月30日终止,利息无合同依据。 法院判决与案件意义2025年2月19日,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定工程于2020年7月29日竣工验收,质保期2年,2022年7月29日期满,付款条件已成就;B公司逾期未付构成违约,应支付逾期利息;B公司抗辩工程质量问题证据不足,且其已签字“同意支付”,故不予采纳。最终判决B公司向A公司支付质保金10,046,648.40元及逾期利息(按一年期LPR利率,自2022年7月30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A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确认之诉部分程序性驳回)。案件受理费43,903元,A公司负担917元,B公司负担42,986元;保全费5,000元由B公司负担。本案标的额超1000万元,争议焦点为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及利息计算标准。罗海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A公司争取到全额质保金及法定利息支持,充分体现了他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代理能力。这不仅为A公司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在法律的道路上,有像罗海华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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