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刑事辩护 > 假释期再犯罪案:律师巧辩为当事人轻判减刑

假释期再犯罪案:律师巧辩为当事人轻判减刑

2026.04.23刑事辩护5人浏览

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律师如何力挽狂澜?

在司法实践中,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罪的案件往往较为复杂,不仅涉及新罪的认定,还关乎原假释裁定的处理以及数罪并罚等问题。王可红律师就成功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展现出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王可红律师执业于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拥有14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101201211220597,服务地区为上海,办公室位于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一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他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还担任上海市律协十一届刑诉专业委委员、上海市WTO大学研究会会员以及上海市文旅局聘请的志愿调解员等职务。

复杂案情浮出水面
这起案件由山东省临沂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是一起跨区域刑事案件。被告人田某(化名)曾因抢劫罪抢夺罪于200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2013年获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5年12月3日。2015年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羁押。2015年4月初,田某以8000元价格收购同案犯郭某(化名)送来的一辆车,9月10日,田某驾驶该套牌车辆被交警查获,案件案发。关联案件中,同案犯郭某于2014年3月29日盗取张煜(化名)价值50000元的北京现代瑞纳轿车,郭某涉案行为另案处理。王可红律师担任田某的辩护律师。

精心筹备辩护策略
接受委托后,王可红律师迅速确立了两大辩护核心。一方面,精准区分罪名,坚决论证田某与郭某无事前通谋,不构成盗窃罪共犯,仅应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另一方面,挖掘从轻量刑情节,针对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罪的从重风险,重点突破坦白、赃物追回等从宽情节。

在证据收集与固定方面,王律师全面调取田某供述,重点记录其对“收购车辆明知程度”“交易沟通细节”的陈述;收集涉案车辆购置凭证、发还清单,证实车辆价值及最终追回未造成被害人损失;调取田某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职业信息等,佐证其人身危险性较低;固定郭某供述,证实二人无事前通谋的关键事实。同时,核查原假释裁定书原件,精准核对假释考验期起止时间,确认涉案行为发生时考验期尚未届满,梳理程序合法性依据。此外,针对公诉机关可能以“交易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推定“明知”的观点,提前准备证据对比分析。

在法律适用梳理上,王律师对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对比盗窃罪共犯的认定标准,论证田某行为仅符合前者特征。梳理《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坦白)、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相关条款,结合假释相关规定,提前草拟从轻量刑及数罪并罚的法律适用意见。

案件终获理想结果
法院认定田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因田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依法撤销对其的假释,数罪并罚后,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在案件核心争议处理上,罪名认定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田某与郭某无事前通谋,不构成盗窃罪共犯,仅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避免了更重的盗窃罪量刑。量刑情节方面,法院采纳了田某如实供述、涉案车辆追回等从轻情节,最终刑期未超出同罪名量刑幅度上限。

办案总结带来启示
王可红律师此次辩护的核心亮点在于成功区分罪名,通过固定关键证据,避免了田某因被认定为盗窃罪共犯而面临更重刑期。同时,有效挖掘从宽情节,虽因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罪无法免除数罪并罚,但为后续刑期优化争取了基础空间。

这起案件也给我们带来了办案启示和风险提示。对于假释期间再犯罪案件,辩护工作需以“罪名精准区分”为基础,以“从宽情节全面挖掘”为核心,同时高度重视程序合法性辩护。而当事人要明白,假释考验期是法定的“监管红线期”,在此期间违法犯罪将直接导致假释利益丧失,且数罪并罚后刑期累加风险极高,需严格遵守监管规定。

王可红律师处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为我们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也让我们看到了专业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专业辩护显成效,数罪并罚获从轻 在法律的舞台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考验着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智慧。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业务,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 查看更多
  • 为当事人权益而战:吉林李某某袭警案的无罪辩护之路 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叫曹祥龙,是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业律师。他拥有刑法硕士学位,是上海市虹口街道法律顾问,还荣获了虹口区司... 查看更多
  • 专业辩护显成效,守护公平正义路 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他就是扬州吴林俊律师,执业于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 ... 查看更多
  • 帮助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 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司法机关的活动需要依靠真实、合法的证据来进行,帮助伪造证据会干扰司法秩序。 2. 客观要件:表现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 查看更多
  • 专业刑事辩护,守护合法权益 在上海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曹祥龙,他是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一员,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诸多优异的成绩。 专... 查看更多
  • 合同纠纷成功化解,彰显律所专业实力 在法律纠纷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办案历程中,凭借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经验,成功处理了众多复杂案件,其中一起合同... 查看更多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