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专业实力铸就辉煌李烨涛,1985 年 10 月出生于湖南衡阳,中共党员。他本科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造,取得民商法硕士学位。他拥有执业证号 14401201510683678,服务地区为广州,现任职于广东敬思律师事务所,担任党支部书记、专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四年以来,李烨涛承办了大量民商事类、知识产权类、企业合同类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办案经验。他还担任了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能为企业各类法律问题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此外,他主办了近百宗刑事案件,均能获得罪轻、不起诉、缓刑等满意结果。他组建的团队共有 5 名执业律师、3 名律师助理、1 名专职调查员。他还担任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越秀)维权专家委员会专家律师等多个重要职务,获得了众多荣誉。 精准辩护,假冒商标案获缓刑在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案件中,李烨涛律师展现了卓越的辩护能力。两名被告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李烨涛律师的当事人于 2020 年 12 月参与到假冒手表的相关行为中,帮忙穿假冒知名品牌手表表带及送货。公安机关在涉案地点查获假冒多个知名品牌的手表 174 块及大量手表配件、生产工具,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参与的非法经营数额为 57100 元,认为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接受委托后,李烨涛律师迅速介入案件,全面梳理案卷材料。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精准辩护,他提出涉案侵权产品金额计算异议,同时对涉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范围进行专业法律辨析,指出相关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范围的争议点。结合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强调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请求法院对当事人免于刑事处罚。法院经审理后,虽未采纳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但充分认可李烨涛律师的部分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同时结合其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等情节,最终采纳公诉机关缓刑建议,判决当事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深度把控,故意毁坏财物案获不起诉在另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李烨涛律师与团队律师共同介入,同样取得了出色的辩护效果。本案当事人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警方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过程中因对处罚流程产生不满、情绪激动引发轻生念头,进而撞击办案中心液晶显示器,造成 3 台设备损坏,后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李烨涛律师与团队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接手案件后,李烨涛律师们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事发的前因后果、主观状态及行为细节,梳理出案件核心辩点:当事人的行为系情绪失控下的临时举动,主观恶性极小;案发后当事人积极主动向被害单位赔偿损失,且赔偿金额超出实际损失;当事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属于初犯、偶犯,同时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基于此,李烨涛律师们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法律意见,重点阐述当事人的行为情节、悔罪表现及法定从宽处理依据,明确提出本案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 “不需要判处刑罚” 的情形,恳请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李烨涛律师方辩护意见后,充分认可李烨涛律师方的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积极赔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法定从宽情节,最终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李烨涛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细致的案件分析和有力的法庭辩护,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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