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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可红律师:盗窃案辩护展专业,守护当事人权益

2026.04.22刑事辩护7人浏览

专业背景与丰富履历
王可红律师2005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投身法律工作,至今近21年。他先后在山东省临沂市某法律服务所、某法院及山东晨浩律师事务所工作,2016年开始在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执业,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王律师是上海市律协及全国中华律协会员等,多次被律所评为优秀律师。他的执业证号为13101201211220597,服务地区为上海,办公地址位于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一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共有物分割纠纷等领域。

无牌豪车盗窃案辩护:复杂案件显智慧
作为曹某(曾用名曹小军)盗窃案的一审辩护人,王可红律师全程参与了这起涉案金额高达178万元的案件。案件起源于曹某将无牌劳斯莱斯轿车以抵押合同形式转让给刘某,后曹某伙同他人悄悄开走车辆并转卖。公诉机关指控曹某犯盗窃罪并建议十年至十四年量刑。

接手案件后,王律师梳理出核心争议焦点。他指出,案涉车辆因无牌无法过户,刘某基于合同合法占有车辆,曹某后续取车行为侵犯了合法占有权,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对于车辆鉴定价值,他认为不应仅依据鉴定结论,因无牌车辆实际价值与鉴定有差异;曹某认罪悔罪且家属退赃退赔,应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认定曹某构成盗窃罪,虽未采纳王律师关于鉴定价值的意见,但采纳了认罪悔罪、退赃退赔的辩护意见,判处曹某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五十五万元。一审宣判后曹某上诉并缴纳剩余罚金,二审改判少判两年。此案件也带来诸多法律思考,如无牌车辆“抵押式买卖”的刑事风险、盗窃罪中“占有”认定不以所有权为前提等。

小额盗窃案辩护:精准把握情节获轻判
2019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王某某(化名)在上海市青浦区盗窃黄某手机及微信钱包内钱款,涉案财物合计价值3679元。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额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公诉机关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案件适用刑事认罪认罚案件简易程序审理。

王可红律师接受委托后,确定“以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为核心,结合案件性质与社会危害性开展量刑罪轻辩护”的思路。他重点提出,王某某具有坦白、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等多项从轻情节。综合考虑案件情节,他提出合理量刑意见。

法院采纳了全部从轻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此案件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经验,如及时开展退赔谅解、全面梳理量刑情节、把握简易程序辩护要点等。

辩护的意义与专业坚守
王可红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的辩护,充分展示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精神。在法律框架内,他精准把握案件特殊背景,为当事人梳理从轻情节,推动法庭作出公正裁判。无论是复杂的豪车盗窃案,还是小额盗窃案,他都能针对不同案件情况制定合理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用专业和智慧践行着律师的使命,为司法公正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也为众多面临法律困境的当事人带来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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