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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推荐:张艳丽律师打赢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50万货款买卖合同案

2026.04.22合同纠纷6人浏览

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现任职于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10120********10,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她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执业至今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专业能力及职业素养广受认可。下面为大家介绍她办过的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
2017-2019年,A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业务,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在领导授意下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A公司入账核销,累计数百万。2020年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张某(化名)委托张艳丽律师介入。张律师提出不起诉申请,理由包括张某(化名)有自首情节、案件有真实业务基础、系职务行为、无前科且认罪认罚等。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处理。
案例二: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
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多家开票方为受票方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获利颇丰。2025年5月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8月,张艳丽律师介入,协助刘某(化名)家属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庭审中,张律师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等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较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所从轻。
案例三: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买卖合同
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自2018年6月开始有生意往来,截至2019年11月,郑某(化名)拖欠赵某(化名)货款770987元,后支付270987元,剩余50万元拒不支付,赵某(化名)委托张艳丽律师起诉维权。第一次庭审,郑某(化名)称对交易情况不清楚,张律师指出郑某(化名)是重庆典某公司持股100%的唯一股东且参与交易,不可能不知情。第二次庭审,郑某(化名)主张交易是职务行为,应由重庆典某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并出示授权书和证人。但张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发现,郑某(化名)未表明代表公司,且交易款项均由郑某(化名)个人支付,公司未付款。法院最终认可张律师的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四:物流公司诉贸易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某物流公司起诉某贸易公司支付快递费,张艳丽律师接受贸易公司委托。经研究,发现原被告无书面合同,主要证据是转账和发票记录及聊天记录。张律师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代理赵某(化名)。她认为本案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被告转账是为了发票冲抵成本,原被告不存在事实服务合同关系。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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