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被抢走的孩子“我已经三个月没见到我的女儿了。她才一岁多,还在吃奶……”张敏坐在李丽律师对面,说着说着就红了眼眶。她打开手机相册,翻到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的照片,拿给李丽律师看。张敏与男方于2023年秋天通过相亲认识,一个月后登记结婚,2024年3月女儿出生。然而婚后双方不断争吵、冷战,男方父母也常与张敏产生矛盾。2025年初大吵一架后,张敏回了娘家,男方及其家人却坚决不允许她带走女儿。一开始张敏还能偶尔探视孩子,后来探视越来越难。她起诉离婚争取女儿抚养权,但男方庭审称不同意离婚,法院考虑到是第一次起诉,最终判了不准离婚。判决书刚下来,男方就彻底变了脸,手机关机,微信拉黑,家门紧闭,张敏一次次上门都被挡在门外。她站在楼下,仰头看着二楼那扇窗,不知道女儿有没有吃饱、有没有生病。她找到李丽律师,希望能得到帮助。案例涉及人名都为化名。律师手记:接案时的困局李丽律师听完张敏的讲述,深知这不仅仅是一个探视权的问题。首先,法律有规定,但实践无先例。2025年2月1日刚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12条明确规定:父母一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在女方所在的这个县城法院,还从来没有受理过这类申请。所以,他们去立案时,立案庭的工作人员面露难色。其次,时间紧迫,孩子等不起。孩子才一岁多,正是最需要母爱的时候。每拖延一天,孩子就多受一天罪,张敏和女儿之间的情感联结就多断裂一分。张敏眼神里有期盼,也有不安。李丽律师告诉她,不管有没有先例,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拿人身安全保护令。破局之道:从不可能到当地1号死磕立案,用经验填补空白李丽律师决定依据新规,直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立案被拒绝后,他们没有退缩,当场拿出此前代理的多起类案材料,逐条解释法律依据,耐心说明这类案件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一次沟通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最终,立案庭被他们的专业和坚持说服,成功立案。复议翻盘,用专业纠正误判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具有紧迫性,按规定应在受理后72小时内作出裁定。案件被受理后,他们焦急地等待法院的裁定。然而,很快收到了申请被驳回的裁定。承办法官的理由是:“只有家暴情形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个认定与现行法律规定明显不符。李丽律师没有抱怨,而是第一时间联系法官,提交了复议申请。他们讲法律,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12条的立法背景、条文释义整理成材料,连同《河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逐条向法官阐明;讲事实,把男方藏匿孩子的全部证据,如女方被男方拉黑的微信截图、紧闭的家门照片、张敏一次次上门被拒的记录等清晰的证据链,再次向法官一一展示;讲情理,告诉法官这个案子背后是一个一岁多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一个母亲日日夜夜的思念与煎熬。法官被他们的专业和诚意打动,重新审视了案情,最终采纳了他们的意见,很快又下了一个裁定:撤销原裁定,以及禁止男方及其父母藏匿婚生女,不得阻碍张敏行使探视权。这份裁定的编号,是当地第1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结果:一把钥匙,一纸裁定拿到裁定书的那一刻,张敏的手在发抖,她不是害怕,是激动。当天,她带着裁定书去了男方家,这一次,门开了。她终于抱到了日思夜想的女儿。孩子比上次见面时瘦了一些,但看到妈妈,还是咧开嘴笑了。张敏后来告诉李丽律师:“那一刻,我觉得所有的委屈都值了。”律师后记:孩子不是筹码,是底线这个案子结束后,李丽律师常常在想,如果张敏当时选择放弃,如果她没有找到自己,如果自己在立案被拒时就退缩,那她什么时候能见到女儿?作为婚姻家事律师,李丽律师见过太多夫妻感情破裂,孩子成了争夺的战利品的悲剧。但她深知,法律是武器,但懂得用、敢于用,才能真正保护当事人;先例是空白,但不代表不能突破,律师要敢于用专业和坚持,去协助填补当地的司法空白;赢了官司不是终点,让孩子回到妈妈身边,才是追求的意义。她想对所有正在经历同样困境的父母说:夫妻感情走到尽头,情绪难免对立,但孩子不应该成为筹码。抢夺、藏匿子女,不仅伤害对方,更会给孩子带来难以弥补的身心创伤。如果你正面临孩子被抢夺、藏匿的困境,请不要沉默,来找她,让她用法律的力量,帮你把孩子带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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