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这种责任划分下,双方按照各自责任比例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一般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首先明确交强险的赔偿规则,保障受害者基本权益。对于超出交强险部分,因摩托车属机动车,电瓶车主责,摩托车次责,电瓶车主应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但摩托车也需按比例承担。关键在于准确认定责任比例及损失范围。实务建议:及时报警并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收集好事故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费用清单、财产损失凭证等。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协商赔偿比例,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解决。赔偿流程为计算损失、确定责任比例、交强险赔偿、按比例分担剩余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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