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无力偿还欠债时,债权人可采取多种措施。可与公司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也可申请公司破产,通过破产程序来实现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公司符合破产条件时,进入破产程序,通过法定程序清理债务。权利义务:债权人有权申报债权参与分配;公司需配合破产程序,如实提供财务等相关信息。关键要件:公司确实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合同、借条、交易记录、催款记录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及公司经营状况的证据。协商解决:尝试与公司协商,达成可行的还款协议。申请破产: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由法院指定管理人进行清算,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 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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