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协议离婚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核心分析:对于隐藏等侵犯共同财产行为的再分割,关键在于发现对方侵权行为,起算点是发现之日。对于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撤销之诉,需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且要在规定时间内起诉。实务建议: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等行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准备好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协议离婚后发现欺诈等,同样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然后法院审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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