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一方被起诉离婚,不想离婚,可积极采取措施争取。首先要分析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未破裂,可从多方面努力挽回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若不存在此类法定离婚情形,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核心分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关键。若一方能证明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如仍有深厚感情基础、共同为家庭付出努力等,可争取不离婚。同时,需明确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如互相尊重、忠诚、扶养等义务。关键在于提供能证明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如共同生活照片、聊天记录、互相扶养照顾的记录等。积极参与庭审,诚恳表达不想离婚的意愿及对婚姻的珍视。若法院调解,认真对待调解过程,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如改善夫妻关系的措施等。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对方再次起诉离婚时,继续提供感情未破裂的证据。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