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有结婚证分为两种情况处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通过诉讼离婚或补办结婚证后协议离婚;如果是之后的,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核心分析:对于事实婚姻,双方具备婚姻的实质要件,法律承认其婚姻关系。而对于同居关系,法律不承认其婚姻性质,但会处理因同居产生的财产和子女问题。关键在于判断双方开始同居的时间是否在特定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实务建议:先确定双方开始同居的时间。若是事实婚姻,补办结婚证后可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诉讼离婚,需准备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若是同居关系,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起诉时,要收集财产相关证据、子女出生证明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按法院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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