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一般程序如下:1. 勘查现场:交警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包括对事故车辆、现场痕迹、周边环境等进行详细检查和记录。2. 检验鉴定:对涉及事故的车辆、人员等进行检验鉴定,如车辆性能检测、伤者伤情鉴定等,以确定事故相关情况。3. 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证人,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如行车记录仪视频、监控录像等。4. 责任认定:根据勘查、检验、调查获取的情况,依据交通法规,确定各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5. 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完成后,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若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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