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有董事长并不必然就必须设董事会。2. 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可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3. 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4. 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除股份有限公司外,是否设董事会可依公司具体情况而定,并非董事长存在就一定得设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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