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是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 订金并非法律概念,它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交易未能达成,收受订金的一方应退还订金。3. 简单来说,定金对双方的约束更强,违约时按照上述规则处理;而订金相对灵活,通常能退还。所以,在签订相关协议时,务必明确是“定金”还是“订金”,避免因概念混淆产生纠纷。若想最大程度保障资金可退性,尽量约定为“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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