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挂靠的认定标准如下:1. 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比如本身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甲,借用乙建筑公司名义承接工程。2. 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收取管理费等形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即丙公司收取丁的管理费,同意丁以丙公司名义施工。3.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均非承包人本单位人员。这些人员与资质企业无合法的人事、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等。4. 承包人与项目之间没有资金、设备、材料、人工等方面的实质性投入关系。如工程所需资金由实际施工人自行筹集,承包人未实际投入。认定工程挂靠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以准确判断是否存在挂靠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